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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数总和法公式
更新时间:2024-10-09 16:24:56

1、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;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,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,分母即为1+2+3+……+n=n(n+1)÷2,相关计算公式如下:

2、年折旧率=尚可使用年数/年数总和×100%;

3、年折旧额=(固定资产原值-预计残值)×年折旧率;

4、月折旧率=年折旧率/12;

5、月折旧额=(固定资产原值-预计净残值)× 月折旧率;

6、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,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。

标签: 年数 总和 公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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